[0087] 以上具体实施例描述了用于给电池的多个电池子组提供均匀充电的切换机制。在
本发明的范围内还可设想其它机制。当完全充电时,电池子组20A至20D中的每一个子组的
充电程度都大致相同,则也被认为在本发明的范围中。当两个电池子组之间的电压变化为
零到大约+/‑0 .5V DC之间时,通常为零到大约+/‑0 .2V DC,则这两个电池子组的充电程度
可判断为上文所指的大致相同。 [0088] 除非另有说明,本说明书包括摘要和附图所公开的所有特征,可以由具有相同、等
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所代替。因此,所公开的每个特征仅是一系列等同或相似特征的
一个示例,除非另有说明。 [0089] 本文的权利要求的要素和步骤可能已被编号和/或字母标记,仅为辅助阅性和理
解。任何所述编号和字母均不旨在也不应用来说明权利要求和/或步骤的顺序。 [0090] 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做出许多改变
和修改。因此,必须理解,所阐述的实施例仅用于示例的目的,而非限制以下权利要求所定
义的本发明。例如,尽管权利要求的要素在如下阐述中以某种形式组合,但必须明白,本发
明包括更少、更多或不同的所公开要素的其他组合。
[0091] 本说明书中用于描述本发明及其各种实施例的词语不仅仅是它们通常定义的含 义,还应包括它们在本说明书中代表单一物体的属类结构、材料或行为的专有的含义。 [0092] 因此,所附权利要求的词语或元素的定义在本说明书中不仅包括字面上阐述的元
素的组合。在这个意义上,还可以考虑对权利要求中的任何一个元素进行两个或更多个元
素的等效替换,或者可以用单个元素替换权利要求中的两个或更多个元素。尽管上面可能
将元素描述为以某些组合起作用,并且甚至最初如此要求保护,但应明确理解的是,在某些
情况下,可以删除一个或多个要求保护组合中的元素,并且要求保护的组合可以变化。 [0093] 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来自本发明的非实质性改变,无论是现在已知的或
以后设计的,均被明确认为属于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现在或将来
已知的明显替换属于所定义的范围内。 [0094] 所以,权利要求应被理解为包括上面的具体说明和描述内容、概念上等效的内容、
可以明显替代的内容以及包含本发明基本思想的内容。 |